关于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因“双有”原因已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编号:202013017200003)要求,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拟委托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咨询服务机构,协助我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见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示文件,若您对我公司该项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我公司或咨询服务单位。您在提交建议和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清洁生产审核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pdf

信息来源: 
2021-01-10